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全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要求,强化校区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校园实际,决定从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在校区范围内开展以“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增强师生防火意识
各部门、各单位牢固树立“防火责任重于泰山”“社会安全,全民安全”的理念,从“人人受到消防安全教育,人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出发,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校园内悬挂横幅,制做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校园宣传橱窗、广播、网络、手机微信等信息平台,宣传防火知识和消防安全管理重要性,努力营造“人人重防火,处处讲安全”氛围,培养师生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的自觉性,增强“关注消防,珍爱生命”意识。
二、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广泛学习消防法规和逃生自救知识
利用理论学习或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师生员工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传授消防安全知识、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各系要以“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为主题,召开主题班会、消防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安全保卫部邀请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专家,来校园作消防安全工作报告,使师生员工熟练掌握防火、灭火、逃生、自救技能,达到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处置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提升校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三、压实防火责任,深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对照签定的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积极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治,检查整治的重点事项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是防火责任制和防火工作制度是否落实,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是否有专人管理,是否做到每天有巡查,检查巡查记录是否齐全。
二是加强电气安全检查,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乱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劣质电暖器、电阻丝类明火取暖设备等现象。
三是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室、计算机房、礼堂、食堂、校医院、图书馆、配电室、幼儿园等重点部位和场所,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情况,尤其是学生宿舍是否杜绝了明火和违禁电器的使用,各种充电设备是否安全、可靠、规范。
四是校园内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充足、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材是否过期,灭火器指针指向是否正确,消火栓箱内器材是否齐全,是否符合使用规范,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有无故障破损。
五是严禁遮挡、圈占、挪用室内室外各类消防设施,建筑周边消防车通道务必保持畅通,严禁车辆及其他设施占用,楼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有无占用、堵塞、锁闭现象。
对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做好防护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汇报,由校区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四、认真开展消防疏散和灭火演练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疏散预案,抽出专门时间进行桌面推演,让每位师生员工都明确在演练中的角色和演练的流程。校区拟于11月中旬,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自救演练。安全保卫部、学生处、团委要认真制订演练方案,搞好演练科目设定,加强协调配合,必要时可邀请泰安消防部门专家给予指导,确保演练活动安全、取得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一次灭火演练,重点演练灭火器材的使用,安全保卫部要给予积极指导和帮助,利用今年更换下来的灭火器,让师生都能实际操作一次,充分体验灭火效果,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技能,演练情况(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要在本部门、本单位的活动总结中列出。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级领导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担当精神,扎实的工作作风,围绕消防宣传月主题,在宣传形式、宣传力度、宣传效果上下功夫,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立足实际,精心谋划。增强校区防控火灾能力,把确保平安稳定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校区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特点,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的教育规划和措施,最大限度地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3、认真收集信息,做好经验总结。注意收集活动期间的图片、视频、文字资料,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好的经验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加以推广。各部门、各单位于12月2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和“消防宣传月”活动总结报送安全保卫部(东校园1号楼128房间),电子版发送到zhl.9006@163.com,联系人:张磊,电话:3076297。
泰安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