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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寒假放假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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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20191228日至202029日放寒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学生自20191228日至202029日放寒假。

2.教职工20191228日至30日、202027日至9日正常上班;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自20191231日至202026日安排轮休,轮休期间安排值班,值班时间为:8:3011:0014:3017:00124日至130日(除夕至初六)由学校安排总值班,值班室设在保卫处。

请将寒假值班安排表于122512:00前通过办公系统内部邮件报党委学校办公室,值班表模板见附件,联系人:孙开师,联系电话:86057059。泰安校区各部门请将值班表发送至李健老师,联系电话:3076240

3.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二、各部门、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开展安全自查,整治安全隐患,着力做好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处理好突发事件,全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和各学院要做好在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后勤管理处、水电暖管理办公室和图书馆等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保卫处加强值班巡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集中开展消防大检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校医院安排好医务人员值班,加强对流感、结核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做好防控救治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落实好假期各项工作。

三、各部门、各单位教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绿色环保过节。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活动敛财等行为。学校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四、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省委通知精神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外出报备和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的通知》(校党字〔201668号)要求,值班时间要坚守岗位,假期和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随时能够取得联系。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离退休职工“双重归属”管理,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工作的通知》要求,看望两院院士,离退休教职工代表,生活困难的老党员、老干部,家庭困难学生,以及春节期间坚守在工作一线的教职工。

六、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十大工程实施方案,认真谋划2020年工作,充分利用假期时间,主动联系合作单位,深入开展调研,为做好新年度的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七、学校拟于下学期开学前举办2020年度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值班电话:

保卫处:860.57110

水电暖管理办公室:86057870 86057750

校医院:86057120 86058303 夜间值班电话:80681121

泰安校区、济南校区根据本通知精神安排好校区的工作。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20191222

附:2020年寒假值班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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