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国庆假期将至,为确保校区广大师生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函〔2024〕5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措并举,切实强化安全教育与提醒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安全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与提醒。在放假前,通过工作例会、主题班会等方式对全体师生集中开展一次假期安全教育,时长不少于30分钟,主题涵盖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踩踏、防诈骗、防出游风险、防火灾、防诈骗、防自然灾害等内容。国庆期间,通过QQ群、微信群等进行安全提醒。引导师生量力而行,谨慎参与高空高速、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禁令和安全提示,不前往极端天气发生地、地质灾害易发地参观游览和停留,不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对公众开放的保护区、水库、河道等私设“景点”“野景点”区域开展游览、探险等活动,不轻信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等宣传广告;不参加微信群、户外俱乐部等非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活动。驾乘机动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游时,要全程系好安全带;自驾游时保持车况良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二、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切实落实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认真做好假前与假期的各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假期前,要组织一次安全排查整治,对门卫值守、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燃气管道、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实训室、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对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室、计算机房、礼堂、食堂、校医院、图书馆、配电室、值班室等重点部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杜绝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情况;严禁遮挡、圈占、挪用室内室外各类消防设施;建筑周边消防车通道务必保持畅通,严禁占用;楼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按照全省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要求,安排专人梳理摸排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环境等风险隐患,并积极推动落实解决。
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落实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本部门、单位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报安全管理部。各部门、各单位请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须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于9月29日前报安全管理部109办公室。
三、强化安全工作实时管控,切实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各部门、各单位坚决克服麻大意、侥幸心理,切实关注校园及其周边安全,特别要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实训室等重要场所安全巡查,确保安全可控。
1.国庆节期间安全管理部要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防控。放假及返校当天,要严密校园周边安全保障,科学设计行人流、车流线路,引导车辆即停即走,学生尽快离校入校,避免校门口人群长时间逗留和道路拥堵。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门卫值守制度,严格落实出入校园人员登记制度,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校园,杜绝校园学生伤害案件发生;加强车辆管控,尤其是大型施工车辆和机械,严防交通伤害;加大校园巡逻检查力度,注意发现治安和安全隐患,做到超前防范;发挥好技防设施的作用,随时掌控校园状态。
2.加强国庆期间校友返校、各种庆祝活动、集体活动监管,凡是组织开展上述活动的,必须制定完善详尽的活动及安全保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经分管领导批准,报安全管理部备案;严禁组织师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活动;严格落实校内大型活动安保措施。
3.严格消防安全实时管理,全力做好防火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坚持进行防火巡查,管控好火源;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保证充足、完好、可用;加强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杜绝使用违禁电器,严禁超负荷运行;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相关规定,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防范电动车使用不当引发火灾等。
4.加强在校学生管理,防范人身伤害。学团部门要制定国庆节期间学生安全管理计划和措施,落实学生管理值班制度,掌握离校和在校学生情况,对在校学生要严格管理制度,安排好学习和生活。严格学生宿舍管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禁止留宿他人,全面做好防火防盗。
5.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积极防范意外事故。校内施工单位要具备相应资质,动火用电之前要按照有关规定备案。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督促施工单位安全、规范、文明施工,及时清理建筑工地的悬挂物、障碍物,改造疏通临时道路,方便师生出行,对存有安全隐患的坑洼、堆积地段,要设置围挡和警示标志,以免对师生造成意外伤害。
四、严格值班值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国庆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零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脱岗、不漏岗,确保联络畅通;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遇有重大情况、重要动态,必须第一时间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泰安校区管理工作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