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公告

当前位置 : 校区主页 > 校区公告 > 正文
泰安校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全考核和安全评比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12-08

  • 浏览量: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安委会工作安排,结合泰安校区实际,现将校区开展安全年度考核与安全先进单位、安全优秀工作者评比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与评比基准

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要求(见附件1),各项考核指标统计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16日。

二、年度考核

资源学院、智能装备学院、财经学院、公共课教学部、采矿工程研究院、矿业实训中心、离退休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在自评得分、各领域监管部门评分、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验的基础上,确定各部门、单位最终考核得分,经公示后,报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计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

三、安全先进单位和安全优秀工作者评比办法

(一)教学科研单位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经校区安委会成员通过投票方式推选2个安全先进单位。

(二)党政群团、教辅单位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认真梳理一年来的安全管理工作,有监管职责的单位还要梳理监管责任履行情况,形成自评报告,公示后,经校区安委会成员通过投票方式推选4个年度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安全先进个人每个单位推荐1名。

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校区公示后,报学校安委会办公室。

四、考核、评比流程

(一)部门、单位自评

1、材料准备:资源学院、智能装备学院、财经学院、公共课教学部、采矿工程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认真准备支撑材料、计算自评得分、撰写自评报告。

其他单位只撰写自评报告。

2、12月16日前,相关材料纸质版经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西校园行政楼109房间,电子版发至安全管理部张磊办公邮箱,联系人:张磊,电话:3079296。

(二)监管部门评分

12月16日前,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附件2监管部门及职责),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中“2.3.1严格执行学校安全规章”指标对资源学院、智能装备学院、财经学院、公共课教学部、采矿工程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进行评分(扣分),评分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安全管理部西校园行政楼109房间。

(三)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验

12月17日-26日,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员部门采取查看文档、现场查验等形式对各部门(单位)得分进行核验,结合各监管部门评分情况确定相关单位年度考核最后得分。

(四)公示

12月27-29日对考核成绩和评比结果进行公示。教学科研单位的考核得分作为学校2023年中层单位绩效考核成绩。

(五)考核成绩和评比结果报学校安委会办公室

12月30日根据公示反馈情况,对考核成绩和评比结果进行修正、反馈后,报学校安委会办公室。

五、评比分组

1、教学科研单位:资源学院、智能装备学院、财经学院、公共课教学部、采矿工程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

2、党政群团、教辅单位:离退休工作处、矿业实训中心、研究生院(驻泰)、科技产业处(驻泰)、党政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工会、学团工作部、教学科研部、财务部、资产管理办公室、安全管理部、图书馆、后勤管理部。

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2. 监管部门及职责

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

上一篇:泰安校区第十六周会议表 下一篇:关于做好2024年度报刊征订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