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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校区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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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促进校区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根据省教育厅和泰安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校区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以校园安全为重点,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

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题,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1.着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6 月 10 日前,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培训等形式,统一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学生以及第三方服务人员树牢“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校区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2.广泛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3.多形式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6 月 20 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好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警示专题片《红线》、《生命至上 警钟长鸣》等资源,通过观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安全管理部以消防安全管理为重点,邀请防火专家为师生作消防安全警示教育专题报告,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学团部门要利用“主题班会”、第二课堂活动和网络教育平台等多种形式,围绕安全用电、防溺水、防范电信诈骗、远离毒品、远离传销、远离赌博、不痴迷手机网络和谨防其他各种形式诈骗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珍爱生命 安全第一”,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4.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 16日前后,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部门实际,创新开展师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师生职工参与“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和“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等活动。鼓励安全工作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安全管理部、大学生安全协会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积极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制作宣传警示展板,广泛开展防溺水、防雷电、防暴雨等方面的科普宣传,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搞好安全咨询服务。工会、后勤物业等部门要积极协调社区,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活动,以生活安全和防灾减灾知识普及为重点,积极推进家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升以家庭为单元的安全能力建设,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和生活习惯。

5.积极做好防汛、防灾宣传教育和抗洪抢险准备。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树立防大汛、抢大险的观念,扎实做好防灾救灾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完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渠道,确保指挥联络顺畅。制定防汛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确立防汛安全工作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把防汛安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认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宣传报道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聚焦校园防汛、学生溺水、校舍安全等重点领域,再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重视宣传报道,推动形成宣传声势,在校区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专题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以贴近实战、注重实效为原则,开展多部门、多层次参与的联合安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广泛开展重点岗位现场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实验室一线师生和保安、物业等一线员工,在演练中强调标准化、规范化的操作,切实提高在第一时间正确、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组织开展一次校区层面的消防疏散逃生演练,全面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单位处置应急火灾情况的组织指挥、协调配合以及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自救能力。各类演练活动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严密组织,确保演练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观念,将“安全生产月”和校区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专题研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建立多部门合作协同机制,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各项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确保活动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与解决当前校区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分类施策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校区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和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贴近师生、贴近实际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好宣传栏和“两微一端”等平台营造关心校园安全、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四)按时报送材料。“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记录好活动开展情况,将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充实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当中。各部门、各单位请于7月2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纸质版由负责人签字后送交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号教学楼128房间),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到:安全管理部张磊的办公邮箱,联系人:张磊,电话:3076297。

                                                                        泰安校区管理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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