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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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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健康发展,构建平安、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心理服务与宣传教育引导

1.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心理咨询服务。疫情期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正常开展线下与线上心理咨询服务,为有心理需求的学生提供心理疏导。学生可通过拨打电话预约咨询,或通过私聊“心灵小憩”QQ公众号留言预约,留言预约需要学生提供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便于及时联系安排心理咨询。学生也可在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前往心理咨询室进行预约。

预约电话:课外活动时间:东校园3076737,西校园3079311

其他时间:3079237

“心灵小憩”QQ号:397298648

预约地点:东校园2-213室,西校园2-406室。

2.启动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为了解疫情期间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服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于近期开展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通过心理测评系统在线上开展,学生可使用手机登录校内网指定链接,完成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为更好地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营造积极和谐的校园氛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举办第十六届心理健康教育月等多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及时调整负面情绪,相互关爱支持。定期发布心理调适系列科普及心理减压文章,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在线学习和校园生活。

4.持续发挥“校-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工作体系作用提升学院(部)辅导员及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观察员、心理健康协会学生干部等心理联络员的专业素养,加强其心理知识培训,发挥其重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和现实困难需求,避免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二、做好学生日常心理关爱“三个一”

1.开展一次线上主题班会。各学院(部)组织以班级为单位每两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用‘心’战‘疫’”线上主题班会,鼓励学生分享、讨论个人学习心得和心情小故事,传递积极力量。

2.开展一次宿舍谈心交流。以宿舍为单位每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谈心交流活动或其他团体心理游戏活动,营造团结和谐的宿舍氛围,培养学生积极阳光的心态。

3.开展一次线上“云家访”。为加强家校协同联动,各学院(部)组织开展“云家访”,以线上家访的形式,在家长群及时传达学校应对疫情防控采取的积极措施,并提醒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营造积极向上的家庭氛围,调整好学生的心理状态。

、加强对重点群体的心理帮扶

1.需要心理关怀帮扶的学生,按照“一人一策”要求关爱帮扶,建立台账。各学院(部)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观察员等应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做到动态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上报、措施第一时间到位、问题第一时间解决。

2.对因疫情防护需要被隔离的学生,辅导员要采用电话联系、视频通话等方式,及时掌握被隔离学生的健康状况、心理变化,积极做好政策解读、答疑解惑以及情绪疏导等工作,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保持沟通。

3.对出现明显情绪问题、沉迷电子产品或行为偏差等情况的学生,学院(部)要帮助其克服心理困难,将学生注意力转移到积极事件中,在关心呵护和暖心帮扶中开展教育引导,培养学生积极阳光的心态,也可联系学校进行心理辅导,帮助解决学生心理困惑,回归正常学习生活。

、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掌握学生身心健康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学院(部)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工作方案,切实维护好学生身心安全。

2.强化专业支撑。各学院(部)要尊重科学、遵循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结合本学院(部)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本学院(部)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并组织辅导员学习《山东高校辅导员应对心理危机工作手册》(见附件),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3.强化工作实效。各学院(部)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注重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切实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心理服务。各学院(部)要加强宣传,把好的经验、好的典型总结挖掘出来,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学校将报省教育厅进行宣传推广。

学团工作部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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