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公告

当前位置 : 校区主页 > 校区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9-18

  • 浏览量:

学院()和有关部门

为确保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根据学校校区安全工作要求和实验室安全工作性质,现就做好校区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前,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室、机房实训场所(统称为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加强教职工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和应急防范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注意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电、防腐蚀防风”等工作。

二、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切实加强对危化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严格管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三、要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保管措施。

四、放假期间除了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要注意关断电源、水源、气源关闭好门窗。仍然开放使用的实验室,所在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五、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实训无关的活动

1.严禁在实验室留宿、存放杂物;

2.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大功率设备;

3.严禁电动车、平衡车等在实验室内停放和充电,严禁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

4.加强对实验用大功率充放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严禁无人值守情况下的充放电工作,严禁充电过夜等情况;

5.加强用电规范管理,杜绝多个插座串联的现象,杜绝地面放置插座或私拉电线的现象。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增强防控意识,落实实验室防控管理措施。

、要安排好实验室假期值班工作,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特此通知

教学科研部  矿业实训中心

2021917

上一篇:泰安校区第四周会议表 下一篇:2021年秋冬季专场宣讲会公告(9月22日—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