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个人所得税改革,2019年个人所得税开始实行全年累计计税,由于工资系统与报税系统计算个税时在时间、区域、人员入职年度就业情形界定等方面无法完全同步,导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2019和2020年度期间存在校区间岗位调动、2020年8月-12月期间新入职等情形的部分教职工,GS系统工资代扣个税数额与个人所得税APP已缴个税数额不一致的情况出现。
现财务部对2019年及2020年泰安校区在职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清算,将教职工工资系统与报税系统的个税数额进行比对,多退少补。对2019年及2020年多扣教职工的个税,于4月26日将需退还教职工的个税退至个人工资卡上;需向学校补交个税的教职工,在2021年5月的工资中进行扣除。
联系人:赵玮 联系电话:3078405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产生税差的主要情形说明.docx
泰安校区财务部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