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校区管委《关于选择校外社区定点医院享受校内补充医疗门诊统筹待遇的通知》精神,校区决定对2020年度选择校外社区定点医院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人员的门诊票据进行报销,同时对2021年度校外社区定点医院备案重新进行摸排,具体要求如下:
一、2020年度校外社区定点医院门诊统筹报销
1.凭备案的校外社区定点医院就医发票、明细(须注明各药品名称和金额)、门诊病历等相关材料到校医院报销2020年度医疗费。
2.校外定点医院只能为泰安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保机构认定的社区定点医院(仅限一级及以下医院)且只能为一家医院。
3.在定点医院产生的医疗费按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统筹支付范围(药品目录请参照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右下角常办事项中医保药品目录查询http://ybj.qingdao.gov.cn/n28356081/index.html)进行报销。
4.报销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12月10日,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前往校医院三楼302室签字后前往财务报销。
二、2021年度校外社区定点医院备案
1.选择校外社区定点医院的教职工(含退休职工)须重新登记《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社区定点医院备案表》(见附件1)。
2.选择校外定点医院只能为泰安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保机构认定的社区定点医院(仅限一级及以下医院)(见附件2)且只能选择一家医院。
3.请各部门将备案表收集齐后于2020年12月20日前交于校医院三楼301室。
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社区定点医院备案表
2.校外社区定点医院目录
党政办公室 后勤管理部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