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是省市的重点工作,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校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校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校区成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校区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工作任务
(一)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我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我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我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三)普查内容。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配强普查队伍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是普查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必须选优配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大变化是采取电子化填报方式,要求选配“两员”的素质高、责任心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两员”由本级或上级普查机构系统管理员进入身份认证系统创建,并绑定每个人的手机号码进行授权,“两员”登录企业微信并进入普查小程序进行摸底和登记;要确保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1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一个普查指导员最多分配10个普查小区;“两员”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以人口普查工作为重,按照校区人口普查办公室的要求,集中精力做好普查工作,原单位应统筹协调,尽量减少“两员”在原单位的工作任务。
根据校区实际,经普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校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由安全管理部、工会、学团工作部牵头,机关各部门、各学院(部)配合实施,并指派普查指导员。家属院由工会牵头,以各家属楼楼长为普查员,负责本楼的普查工作,学生宿舍由学团工作部牵头,派出普查员,主要普查学生集体户,办公区域由安全管理部牵头,主要普查教工集体户,按每20人为1个集体户,每250人配备1名普查员为标准进行人员准备。普查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四、营造浓厚氛围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查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宣传渠道,通过电子屏、悬挂条幅、群发短信等,开展行之有效的人口普查宣传活动,让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良好氛围。
五、依法开展普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普查。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查工作人员要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各单位应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积极支持配合人口普查工作,主动如实申报各类人口普查登记所需信息,动员有条件的干部职工开展人口普查信息自主填报,确保普查区域不漏户,不漏人,不漏项。在依法开展人口普查户籍整顿、入户摸底(10月11日-10月31日)、入户登记(11月1日-15日)、普查长表抽样登记和质量抽查(11月16日-12月20日)工作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访、阻碍人口普查工作,确保校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附件:1.校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2.校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人员名单
3.普查员信息登记表
4.普查员工作职责
泰安校区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