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落实校党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有关要求,进一步抓实校区政治理论学习,决定成立校区政治理论学习督查组,对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巡听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听督查范围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二、督查组人员组成
校区政治理论学习督查组由校区党工委、校纪委相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三、巡听督查方式
督查组直接深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巡听督查,通过现场观摩、查阅档案、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学习情况,评估学习效果,听取意见建议。督查情况纳入政治理论学习年底考评。
四、巡听督查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情况。①学习主题、学习内容是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以及落实学校相关学习要求情况;②学习时间、学习形式、学习方式方法以及学习参学率情况。
2.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落实情况。①结合实际制定学习制度、学习计划情况;②集体学习记录和考勤情况;③是否做到周二下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督查组对巡听督查情况作出实事求是评价,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及时发现好经验好做法,收集整理相关意见建议。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意义,组织好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确保政治理论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主动加强与督查组的沟通联系,认真研究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严格督查标准,落实督查责任。督查组要以严实作风开展工作,每学期至少巡听督查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督查促学习,确保政治理论学习扎实到位,不走过场。
3.坚持学用结合,注重学习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学习和工作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的动力、思路、举措。
附件1政治理论学习督查组成员名单.doc
附件2政治理论学习巡听督查安排.docx
泰安校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