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强干部学习和处级领导干部每年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篇调研报告或研究论文的要求,现对本年度处级干部提交调研报告或研究论文的工作通知如下:
1.提交的调研报告或研究论文可以是本年度公开发表过的,也可以是尚未公开发表的;已经在第六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提交过论文的,可以不再提交。提交的研究报告或研究论文必须是本人撰写,属于他人代写或抄袭的论文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
2.处级干部提交的调研报告或研究论文由校党委宣传部组织有关人员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进行评审,并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优秀调研报告或研究论文拟结集出版。
特此通知。
党委工作部
200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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