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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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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寒假即将来临,为深入做好假期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稳定,校区(学院)决定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安全隐患排查范围
  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和管辖区域内所涉及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包括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防火、防盗、防寒等)是否完善、到位,房屋、建筑物和公共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教学实验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问题。
二、公共场所责任单位界定
1 、体育设施、场地、围网由基础课部负责;
2 、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的共用部分由学生处负责;实验楼、实习基地、东校园4号教学楼南区等实验实习场所的共用部分由教务部负责,公共建筑、场地、道路、围墙、挡土墙、家属住宅楼的共用部分由后勤服务公司负责。
3 、绿化树木、连廊、花坛水池、景点、景观等所有绿化美化区域设施由后勤服务公司负责。
4 、租赁经营场所、广告牌、宣传栏、通信网络基站等由资产部负责。
5 、继续教育学院、采矿工程研究院完成所辖区域检查。
6 、山东科大学产业总公司、各独立经营核算单位还要按照行业要求认真排查。
三、时间安排
1 、隐患排查 :12月29日—1月7日,各部门、单位认真全面排查,将隐患排查情况以及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须经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于1月7日前报校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1号教学楼124室,电话:3076201),同时将电子稿发至wangshy-02@163.com。
2 、隐患汇总:1月8日—1月11日,校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排查情况进行复查,并将隐患情况和整改方案整理后报校区。
3 、落实整改:1月12日—1月20日,研究确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时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到隐患排查到位、整改方案合理。
 
 
校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012 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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