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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校区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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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办法》(山科大发〔2020〕48号)规定和学校有关通知,现将校区评选2022-2023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集体奖项:先进班集体

2.个人奖项: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范围

校区本科生及本科生班级,不含2023级新生及班级。

三、评选方式及时间安排

具体评奖条件及程序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办法》(山科大发〔2020〕48号)。

(一)个人奖项采用线上评选方式,即线上申报

1.具体流程

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学工系统”)自主申报(请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参加评选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未提交申请错过申报时间的,不再安排补报),辅导员与学院两级审核,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线上提报至学校审定(学生操作流程见附件1,辅导员操作流程见附件2,学院审核流程见附件3)。

2.时间安排

(1)学生线上申报时间:10月11日-10月17日。

(2)辅导员线上审核时间:10月16日-10月19日。

(3)学院公示及院级管理员审核提报时间:10月20日-10月24日。

(二)集体奖项采用线下评选方式,即线下申报

符合评奖条件的集体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先进班集体评选情况汇总表》(附件4、5),提交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可从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党团建设、科技创新、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角度撰写班级建设的做法、经验及成效),精心选择体现班级特色的活动照片(高清电子版)3张,充分展现班级取得的成绩及精神风貌。

各学院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0月24日前将纸质版附件4-5加盖学院行政印章(一式两份)报学团工作部(东校园1号教学楼226);附件4-5、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及照片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学团工作部邮箱:taxqxtgzb@sdust.edu.cn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确保评选质量。

2.评选中注重先进性、代表性和覆盖面,优中选优,择优推荐,通过评选先进大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3.各学院要对上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该名额作废,不再递补。

附件1:学生操作流程

附件2:辅导员操作流程

附件3:院级管理员操作流程

附件4:山东科技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附件5:先进班集体评选情况汇总表

学团工作部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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