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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安排意见
  • 发布时间:201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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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为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工作,根据教育部社科司《2013年上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要求,结合校区(学院)实际,提出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的安排意见。
一、教学目的
2013年上半年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凝聚力量,以实际行动投身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去,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发奋学习。
二、重点专题
专题一:党的十八大精神
专题二:“两会”精神
专题三:中央经济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专题四:中日关系及中国周边热点问题
专题五: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专题六:世界经济不稳定不确定因素
专题七:世界地区性形势演变的复杂性
专题八:我国对外工作新思想新论断
专题九:国家民生工作的新成绩和新举措
专题十:大学生就业面临的新形势
三、教学组织
1.《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各系教学小组具体负责完成授课任务。
2.各系教学小组根据分配的主讲老师和辅导老师名单(见附表),主动联系授课教师,制定系部具体教学计划,编制本系《形势与政策》授课课程表,并报学生处备案。
四、几点要求
1.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授课对象为2011、2012级本专科学生;学期总学时为16学时。
2.各系教学及考核工作完成后,要将学生成绩及时报学生处,对于教学活动的有关资料及成果要及时汇总、整理,并建立相关资料档案。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安排表.doc

                                                      党政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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