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山科大科字[2013]7号)、《山东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规定》(山科大人字 [2014]10号)、《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攻读学位与从事博士后研究管理办法》(山科大人字[2014]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启动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学校于2015年1月-2016年3月期间按《山东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规定》(附件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符合《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攻读学位与从事博士后研究管理办法》(附件3)第十四条条件的人员。
二、主要考核指标
根据相关要求,项目结题时,所有项目负责人均须首位完成下列任务之一:
1、 发表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至少一篇被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A&HCI)所收录或被《新华文摘》 全文转载;或发表期刊论文,至少二篇被工程索引(E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所收录或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2、完成科技著作一部。
3、我校作为第一专利权人获得发明专利一项。
引进人才为第二、三、四层次的,还须完成以下考核指标:
在 完成引进时签订的岗位目标基础上,第二层次人才应完成至少一篇一区SCI正刊学术论文或获得一项国家级一般科研项目;第三层次人才应完成至少一篇二区 SCI正刊学术论文或获得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第四层次人才应完成至少一篇三区SCI正刊学术论文或获得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填写《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4),一式3份,格式不得随意修改。
2、各单位将申请书汇总后,填写推荐意见和《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5)1份。
四、时间安排
五、注意事项
1、以单位组织项目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2、申请书内容将作为项目评审主要依据,考核指标应达到本通知要求,请认真填写。
3、项目申报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人事政策问题请与人事处联系。
科研处联系人:沈潇 于学梅 段德宏
人事处联系人:刘辉 韩韬略
联系电话:86057130
校区科研部联系人:靳博 联系电话:3078551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2、《山东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规定》
3、《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攻读学位与从事博士后研究管理办法》
4、《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
5、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科研部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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