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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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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省委、省政府和学校有关要求,结合校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五一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教职员工出行安全教育及疫情防控工作

1.合理安排出行。“五一”假期期间,全体教职员工要增强 防范意识,做好自我保护,减少人员流动,降低防控风险。尽量减少出行,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地方或场所;不建议去健康码与山东省不互认的区域;坚决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及其周边区域;原则上不跨省出行。

2.严格履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五一”假期期间,全体教职员工离开泰安市要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各部门、单位要全面掌握假期离校外出人员的出行信息、目的地和返程日期,严格履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3. 做好迎接全省高等学校开学条件核验准备工作。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对照2020年春季开学条件核验细则,细化任务清单,完善防控责任体系,备足备齐防控物品,确保开学复课条件全面具备、全面达标。

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疫情防控工作

1.加强安全教育。学生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全体学生发布假期安全出行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醒学生“五一”假期期间尽量不要外出,尤其是不能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周边区域;要引导学生减少与近期境外返回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周边区域人员的接触,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2.抓好重点群体管理。各单位要精准掌握现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信息,“一人一策”,开展精准管控

三、严格做好校园安全管理

1.落实出入校园人员车辆管控相关措施。校园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执行学校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办法,加强对出入校园人员车辆的管控。

2.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各部门、单位要对办公室、实验室、宿舍、食堂等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加强对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四、严格落实好假期值班制度

“五一”假期期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领导带班,专人值班”的要求落实好值班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4月30日下午17:00前,通过办公系统邮箱报送2020年“五一” 假期值班表,联系人:朱化田,联系电话:3076235。

附件:2020年“五一”假期值班表

 

 

                                                               校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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