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结合校区工作实际,现将泰安校区2026年春节及寒假假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安排
(一)教师和学生自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3月8日放寒假,3月9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二)管理人员假期实行轮休,1月26日至28日、3月6日至8日正常上班,1月29日至3月5日轮休,轮休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值班。2月15日至2月23日(廿八至初七)由校区安排总值班,值班室设在安全管理部。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二、有关要求
(一)认真总结谋划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认真总结2025年工作,科学谋划2026年工作。学校拟于下学期开学前召开2026年度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坚持遵规守纪。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和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广大教职工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的“六禁令”和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等各项规定。
(三)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遵纪守法、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结合各自实际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及时高效精准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做好假期服务保障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继续做好水、电、暖、饮食服务、医疗卫生、网络信息等服务保障工作,保障留校师生工作、学习、生活需要,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五)认真执行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外出报备和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的通知》(校党字〔2016〕68号)精神,严格外出报备,假期和外出期间确保通讯畅通。假期期间外出的,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离开学校驻地所在设区市要向分管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能出行,其他人员向所在部门、单位请假。因干部任期调整工作需要,各单位要服从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合理安排人员外出、轮休等相关事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各部门、各单位请于2026年1月21日12:00前将《2026年寒假值班安排表》(见附件)通过办公系统邮箱报校区党政办公室,联系人:石建,联系电话:3076235。
附件:2026年寒假值班安排表
泰安校区党政办公室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