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一批有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成果,为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围绕推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型工业化、黄河国家战略、现代服务业、文旅融合、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重点任务,参照《2025年度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选题》,精心策划确定研究项目。项目研究应以对策性应用研究为主,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立足市情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力求具有较高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用价值,能够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提供切实有价值的研究成果。鼓励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鼓励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焦点问题开展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课题选题》所列条目作为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申报的项目,经评审后,确定立项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经费为资助和自筹。重点项目给予一定资助,一般项目经费为自筹,自筹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解决。
四、申报办法
1.本年度项目公开申报。凡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均可由所在单位申报。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是重点培养的青年学术骨干。
2.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再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且课题组成员在同年度参与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有在研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社科类(软科学)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原有立项的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未完成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
3.申报项目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学术著作或论文。申报项目为研究报告或论文的,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专著的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研究报告应符合学术规范,一般由问题的提出、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对策建议等内容组成,其中对策建议部分为重点,正文(不含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等)总字数不少于1.2万字,查重率要求不超过30%。鼓励论文、专著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开正式报刊发表(在知网、万方、维普收录的期刊上可查)、正式出版社出版,可直接作为结项重要依据。
4.申报人应按照《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5.市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确因特殊情况,难以完成的,须于结项前至少1个月,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或阶段性研究成果,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市哲科办审批同意后延期。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6.为增强项目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鼓励支持高校与市直部门(单位)建立“双对接”联合研究机制,对于高校与市直部门(单位)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联合申报的“双对接”项目,符合要求的优先立项。对得到市领导肯定性批示、时效性较强、进入有关部门决策的研究成果,经报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可直接结项。
五、其他事项
1.泰安校区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包括: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一式3份,正反页打印,尽量控制到2页)。申报材料财经学院、公共课教学部统一报至科研管理办公室,其他单位教师可直接交至东校园1号教学楼118房间。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稿(含汇总表)发至指定邮箱。
注:一定下载2025年最新附件,否则形式审查为不合格
3.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并下发立项通知书,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研究任务,自行延期的项目不予结项。按照申报要求,研究报告和论文要在2026年3月底前完成并上报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著作在作者申请上报的时间内完成。
4.根据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要求,科研管理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材料不予推荐。
联系人:韩咚 受理地点:东校园1号楼118房间
电话:3076272 E-mail:sdkdtxky@163.com
泰安校区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