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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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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高校开展各项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是落实精准资助的重要保障。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校区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认定等级及标准

参见《山东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山科大发〔2020〕35号)。

三、认定流程

1.个人申请。学生自愿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附件1:《家庭经济情况查询核对授权书》(以下简称《授权书》),并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证明材料。

2.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收集学生提交的《授权书》和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认定小组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应在充分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前提下进行,班级评议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测评情况进行充分讨论,确认困难等级。评议小组在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要保护学生尊严和隐私,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比困。

3.院(部)评定。认定小组汇总、审核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并在学院(部)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附件2: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

4.审核公示。经校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校区公布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并在校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报送要求

10月4日前完成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院(部)公示无异议后,10月7日前将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名单、各班级评议小组名单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认真研读政策要求,教育引导学生务必真实、客观填写各项信息,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让每一名学生知晓、知情认定程序和流程,真正做到精准认定。

2.各学院(部)要核实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真实性,对学生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要进行充分了解,严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程序和标准,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于弄虚作假、欺瞒谎报家庭经济状况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认定资格及当年受资助资格。

3.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等八类特困学生,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要全部予以认定。各省、市或地方上认定的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等特困学生,可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后参与认定,如情况属实,应及时予以认定。

4.各学院(部)要在整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及后续工作中,设立并公布专门电话、电子邮箱,接收学生问题反映与投诉,并及时回应。校区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接访电话:0538-3079776,电子邮箱:xljk525@sdust.edu.cn。

5.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附件1:家庭经济情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附件2:泰安校区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团工作部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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