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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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7]156号)和学校安排,现将2007年“十一”国庆节放假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十一”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29日至10月7日,共9天。
各部门、各单位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安全及遵纪守法教育,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放假值班安排请于9月25日(星期二)前报党委工作部和行政办公室。
特此通知
行政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