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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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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举世瞩目的党的十七大胜利闭幕了。近期,校党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校党字〔200732号),明确指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全校师生员工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是我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精神,结合校区(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校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校党字〔200732号,见校内网“校园公告”),切实领会文件精神。

2、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校党委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集中安排一段时间,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学习计划于116前报党委工作部(西校园报党政办公室)。

3、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通读文件和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校区党委中心组、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要集中时间学习。各级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多学一些,学深一点。

4、学团工作部、各系部通过举办主题教育活动、报告会、座谈会等途径,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大会精神。

5、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宣传板等方式,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的重大意义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主要内容,宣传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心得体会,宣传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就与经验,在校区上下形成学习十七大、宣传十七大、贯彻十七大的浓厚氛围,使十七大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6、年底,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学习十七大精神的总结工作,并形成文字材料,报党委工作部(西校园报党政办公室)。

 

中共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委员会

20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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