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我们大家从五湖四海相聚于山东科技大学,一起来这里追梦,这是一种缘分。让全体同学能够健康成长、成才,始终是学校最关心并竭尽全力去做好的事情。为了能让大家更好、更快地适应大学生活、投入学习,学校保卫处将尽绵薄之力,针对刚踏入大学校门的新生在生活、学习、交际、工作及外出等方面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进行系列的讲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点方便。下面就先跟大家论述一下治安管理方面常见的一些问题:
大学内部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盗窃、打架斗殴、损坏公物等,最多发的是盗窃案件。盗窃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我国《刑法》、《治安管理条例》对盗窃行为的处罚作出了严厉的规定,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也对学生的小偷小摸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一个大学生,应该做到洁身自好,在这基础上扎扎实实做好安全防盗工作.
其次还要防止被奸诈推销人员所骗,他们往往会利用你们的好奇心和虚荣心,在做广告或推销的时候,花言巧语达到其目的。你们刚刚到校,各种各样的推销产品会接踵而来走进你的宿舍,虽也不乏便宜实用的商品,但良莠不齐,所以你们在买卖中要有分辨能力,更不能贪小便宜。去年就有好几个同学来报案,跟推销人买了大量便宜的洗发水和沐浴露,没想到却是假的,悔之不及。还有就是有些同学可能会急于去找家教或兼职,轻信外面的广告或其他中介而受骗的也不少,特别是女孩子更应该注意。去年某城市就发生过女大学生被诈骗的例子:诈骗分子李某,西装革履,风度翩翩,持某电视台台长名片,提高级摄象机一部,来到一所高校学生宿舍,声称要招若干名电视台节目主持人,每人先交50块报名费,经考试合格录用,当即不少学生与李某结交,并有20多名学生报名交款。而李某替这20多名学生照了相,说是带回去审核做参考。结果李某骗了1000多块逃之夭夭,所以急于想在大学里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的同学更要防止被骗,他们的诱饵往往是可口的,却也是难咽的。
同学们大都来于异地,谁都想在大学校园里找到一份家乡的亲切感,那么老乡交往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学校生活的一部主角戏。的确,大部分的师兄师姐都能给自己的学习、生活等方面很大帮助,但也有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老乡这关系进行诈骗的。他们自认自己来自哪里,和什么人是好朋友,从而取得你们的信任而实施诈骗。某校学生宿舍六个刚入学的学生将各自的姓名、籍贯贴于门上,不想却引发一桩同乡诈骗案:一天中午一个20左右带眼镜的人前来直呼室内一个山东学生陈某的名字,自称是本校三年级同专业的学生,也是山东人氏。陈某以为异地遇老乡,十分高兴。略事寒暄,来人提出因住院需借点钱,并说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陈某一听慷慨应诺,随即掏出200块。该人激动的表示“真是人不亲土亲,如不嫌弃愿交个朋友”,说罢写下了借据。事后,陈某寻遍校园找这个老乡。直至一年后,那个主动上门认老乡的家伙被抓获,才知道他是个专业诈骗的流窜分子。
再就是同学们初来乍到,都想多认识些朋友,这也是必要的,而现在的社会比较复杂,因交朋友而受骗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某校附近个体小店主张某,主动与校内经常来进餐的几个学生拉关系,表现得十分慷慨,不久即与某学生交上朋友,该学生经常将张某带入学生宿舍玩乐,在以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学生宿舍的钱物经常不翼而飞,造成有的学生连生活费、路费都没有着落。张某有时还主动资助一点,同学们之间相互猜疑,惟独对张某不怀疑,后经校保卫部门周密调查取证,终于查获了张某利用往来自由之便多次在该宿舍作案,盗窃学生大量现金、物品的事实。那我们交朋友的时候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一是不能以成绩和金钱论朋友;二是交友应有选择性,勿交低级下流之辈,勿交挥金如土之辈,勿交游手好闲之辈,勿交吃喝嫖赌之辈;三是对于“初相识”的朋友要谨慎,在不了解对方的时候,不要轻易透露自身的底细,对于那些“来如风雨,去似微尘”的上门客,态度要热情,处置要小心。
打架斗殴也是高校比较常见的治安问题。这类案件绝大部分是同学之间因学习或生活中小事引起,事前没有任何迹象。如在饭堂打饭时插队,受到后面学生指责时发生争吵、推打;又如住在楼上的同学倒水时溅到了楼下同学身上或晾晒的衣物上,引起对骂、动手打人;甚至是走在路上时不注意的碰撞,也会引起打架,有明显的突发性。由于学生居住比较集中,在校内又多数是老乡、好友一起学习、活动,校内的各种具有矛盾性的信息在学生中可以迅速传播,某个学生打架,老乡、好友知道了都会卷入“帮忙”,导致事态的扩大化,因而又带有连动性。高校学生都学过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都知道打架斗殴是违法违纪行为,但年青人行为冲动、盲从、讲哥们义气,一旦碰到自己认为不顺心的事,往往不顾后果动手打人;而当老乡、好友与他人打架时,也不问原委,不管对错,必定上前“帮忙”,认为不“帮忙”会被人瞧不起,又带有盲目性。一旦引起群体性斗殴,就不再是过去的拳打脚踢了,往往拿着木棍、水管、砖头、甚至刀子等工具,不顾后果地进行攻击。如1996年4月广东某高校发生的一起河南、山东籍学生与湛江籍学生聚众斗殴的事件,起因就是因为河南籍一学生与湛江籍一名学生为争一个乒乓球台打球,语言不合动了手,事后双方各纠集十多名老乡携带刀、棍、砖头在校外大打出手,造成一人背部被砍5刀,2人小臂肌健被砍断的严重后果。又如2001年10月下旬,在广东某中专学校举办的一场普通篮球赛上,因为发生碰撞导致百余学生集体群殴。据报道,打人者臂缠红布统一着装,拿着削尖了的铁管和西瓜刀大打出手,激烈殴斗的场面令人惊心动魄。我国《刑法》、《治安管理条例》、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都对伤害他人和打架斗殴行为明令禁止,以上案例中的参与者都受到了法律和校规校纪的严惩,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
损坏公物的现象在高校也很常见。我们可以看到:课室、宿舍洁白的墙壁上有一个又一个的脚印;桌椅板凳被一些人随意写、画而面目全非;甚至连运动场的铁丝网也被一些人攀爬、踢打得东倒西歪。损坏公物也是一种违法违纪行为,是大学生文明规范所不容忍的。
同学们,以上所谈内容都普遍地发生在我们身边,已有前车之鉴,是否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呢?我们应该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公民道德规范,做一个“爱国守法、明礼守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文明大学生。让我们处理好这些常见的治安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烦恼,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学习、工作中去,愉快地实现我们的理想!
希望你能把对学校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疑惑和建议向保卫处反映,或以书面形式投到学生警察大队意见箱里面去,让我们能够不断改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