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在泰安市见义勇为工作会议上,我校经济管理系教师于川获 “泰安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4年8月13日10时50分许,于川和家人到泰安市天外村大众桥下游玩,突然发现一名女子和一名四、五岁的孩子在水里挣扎。情况危急,于川来不及脱掉衣服,纵身跳入水中,凭借熟练水性将母子两人救上岸。
于川救人的事迹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肯定,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先后对于川的事迹进行了报道。本次受表彰后,于川表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更加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平安社会的建设。(文:刘丽 图:任卫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