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泰城冬季供热价格确定 用户缴纳采暖费正在进行
随着供暖期临近,采暖期的收费及供热等相关事宜倍受广大教职工关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泰城居民今年供暖价格确定:每平方米25.2元
10月28日,从泰安市泰山城区热力有限公司了解到,今冬供热价格确定,居民供暖价格每平方米25.2元,非居民供热价格调整为每平方米33.6元。以上供暖价格按照建筑面积收取,今冬采暖季仍为120天不变。详见附件《泰安市物价局文件》
居民缴费的方式和地点与往年相同,已分户改造的用户需持缴费信息卡到泰安市商业银行(原城市信用社)各营业网点或到泰安市泰山城区热力有限公司收费大厅缴费,价格调整之前已缴纳采暖费的居民用户可在采暖季结束后补齐差价。
泰安市泰山城区热力有限公司《致用户函》摘要(略有改动)
为保障2008—2009年度采暖期供热工作正常运行,确保用户按期采暖。现将2008—2009年采暖期收费及供热的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为保证整个管网的供热安全,禁止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加装小型换热器、水嘴、水箱等设施,原已加装的请按要求拆除,拆除确有困难的,尽快到泰山城区热力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登记交费手续。
二、用户供热面积或房屋产权发生变化的,请尽快到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三、采暖期为2008年11月15日至2009年3月14 日,共计120天。
四、采暖用户需在11月5日前,到泰安市商业银行(原城市信用社)各营业网点(仅限于已分户改造用户)或到泰山城区热力有限公司,签订供热合同并预交采暖期120天全额热费。11月初,泰山城区热力有限公司将陆续对各供热系统进行调试。
五、在规定时间内全部交清采暖费的单位、居民楼、单元(单元控制)或实行分户控制的用户,泰山城区热力有限公司将按时供热。凡未实现分户控制的楼或单元,若部分用户不用热,该楼或单元需完成分户改造,达到分户控制标准,并经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六、款未结清的单位或个人,公司不予办理热费收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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