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中组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对2006年9月以来执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06]30号)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现就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按照中央、省委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2006年度以来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年度(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填报《XX年度山东省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统计表》(表样附后)。
二、《山东省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年度报告表》一式一份,由各党总支负责下发、汇总,请于2009年3月3日下午17:00点前上报党委工作部。2008年下半年《山东科技大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表》同期上报。
附:1、《XX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统计表》
2、山东省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变动情况填写说明
联系电话: 3076227,邮箱:dwgzbxzw@126.com
党委工作部
200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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