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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进展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9-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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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

根据学校《关于报送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进展情况统计表的通知》的要求,各党总支要及时向校区(学院)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分析检查阶段有关信息(见附件: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具体要求如下:

1、报送时间:第一次上报时间为527,第二次为68,第三次为623。每次报送的数据均为427至统计截止时间的累计数据。每次统计截止时间为报送的当天。

2、各单位统计表要经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报校区(学院)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1#230,电子稿发zcz510@163.com)。

3、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调查统计,实事求是填报。

 

附件: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学校网页http://www.sdust.edu.cn/upload/1242613281.doc

 

              中共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委员会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5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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