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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09年暑假学生留校勤工助学情况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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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有关部门:

为了做好暑假留校勤工助学学生的住宿安排与日常管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各系开始通知学生报名,本次报名申请留校的范围必须是暑假自愿参加校区(学院)勤工助学的学生,报名程序按个人申请、各系审核、校区(学院)暑期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方式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大和平时有勤工助学岗位的同学优先考虑。

二、各系要认真考察申请学生相关情况,并将符合条件人员汇总填写登记表(附件1),经各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后,于713日前将登记表送所在校园大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同时发送电子文档(东校园:6227998tajyzd@163.com;西校园:3079237zhenhui001@126.com)。逾期将不再列入暑假留校计划。

三、所有留校学生须经校区(学院)暑期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审批情况反馈给各系后方可通知学生办理留校手续。

四、暑假需要留勤工助学学生的部门,需填写申请表(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713日前将用学生计划报所在校园大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大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汇总后报校区(学院)暑期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逾期将按自动放弃申请处理。

五、暑假是安全事故高发期,各用人单位要尽可能少留或不留学生,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由用人单位负总责。各用人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暑假留校学生的安全与管理工作,并将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报所在校园大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

六、各系指定一名辅导员老师作为假期留校学生的联络员,负责了解学生动态,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等工作。

七、未批准留校的同学要于7191700前离校(目前有勤工助学岗位的同学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离校)。

附件:12009年暑假留校勤工助学学生情况登记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22009年暑假拟留勤工助学人员部门申请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大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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