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新闻

当前位置 : 校区主页 > 校区新闻 > 正文
关于做好新学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9-09-07

  • 浏览量: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泰安市及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成立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校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吕灵昌

副组长:崔胜军  刘传玺  任相会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文胜  韦安永  李孝忠  吕灵昌  任相会  朱景星  刘传玺

刘卫国  刘相明  宋传文  张光福  张禄军  陈福刚  范维东  郭剑平

耿献文  殷永贵  逄杰文  崔胜军  雷宪法  裴国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任:王 

副主任:门德良  张禄军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尹华勇  朱化田  许志伟  南化鹏  黄德杰  魏中兴

2. 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2009522学校《关于报送防控甲型H1N1流感相关重要信息的通知》要求,自97起,每日填写并上报《晨检情况日报告表》、《重点人员监测情况日报告表》,并实行甲型H1N1流感相关重要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3. 对师生和医务人员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

4.做好教职工、学生的晨检、午检、平时健康监测和因病缺勤登记、随访工作。

5.做好迎新生和新生军训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等疫情防控工作,遇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军训官兵、学生或其家长,要督促其及时到校医院就医,并向其所属部门(单位)报告。

6.尽量避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

7.后勤服务公司等单位要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8.幼儿园要在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对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

9.校医院是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职能部门,要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疫情监控和防控物资储备工作。

10.在全校区范围内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加强对食堂、教室、宿舍、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

11.对从疫区和发病单位来校人员(含境外来校教职工亲属)进行书面告知。由本单位(部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对疫区来校人员(接受健康检测人)进行告知,双方分别在告知书上签字,一式两份,一份由接受健康检测人留存,另一份于当日尽快报送校医院值班室备案。

二、信息报送

.学生晨检情况由各系填写《晨检情况日报告表》报学生处汇总后统一报校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师晨检情况由各系部报教务部汇总后统一报校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重点人员监测情况日报告表》,隶属机关各部门的,将信息报机关党总支,由机关党总支报校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隶属各系部的,则各自分别报校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继续教育学院、离退休工作处和继续教育中心、产业各公司(厂)情况直接报校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甲型H1N1流感相关重要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表》由学生处和校医院报校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周一至周五每天如无异常情况,可通过电子邮件于830前报至校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skdzht @sohu.com);如有异常,须报纸质材料,并经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双休日及节假日可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上报(手机:13854846771)。

三、有关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如实报送信息,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二○○九年九月七
上一篇:校区(学院)举行2009级新生升旗仪式 下一篇:校区(学院)召开甲型H1NI流感防控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