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大街校园各住户: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2009年5月4日下发的《关于划定泰安市城市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泰政办[2009]27号文)精神,我校泰山大街校园供暖锅炉在治理范围之内。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09年开始该校园供暖纳入城市社会供暖系统,按照供暖区域规划,由泰安市盛源热力有限公司的负责供暖。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和供热单位要求,需对教职工住宅进行分户改造,实现由热力公司直接服务、收费到户。经双方商定,自2009年9月28 日起至2009年10月31日止完成该院住户供暖分户改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改造范围: 院内3、4、5、6、7、8、9、10、11、12号职工宿舍楼,13、14号宿舍楼仅在室内增加锁闭阀。
2.施工组织单位:泰安盛源热力有限公司。
3.施工图纸:由热力公司根据各楼建筑平面图及各户建筑面积进行计算设计,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不能自行改动。但在不影响供热效果和供暖运行平衡的情况下,确需现场变更,须经热力公司项目经理和学校负责协调的同志同意并签署变更单后方可进行。
4.供暖模式:住户供暖分户改造后彻底改变了原来传统的供暖模式,本次分户改造属于对用户原有采暖设施集中改造,按照用户自愿的原则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改造,不进行改造的用户将来无法实现集中供暖。
5.费用支付:学校支付按照原设计暖气组数的相关改造费用。凡不参加这次改造的用户今后再申请供暖,其改造费用自理。参照2006年东校园分户改造的具体做法,此次改造对原来无供暖设施的房间也进行了散热器设计,用户可自愿确定是否安装。增加散热器的住户,暖气片自行购置,阀门、管件、管材须使用统一规格型号,材料所有费用自理。住户现有散热器许多已经应用20多年,即使合理拆装也难免有破损或打压试验不合格的情况发生,原散热器更换或增加暖气片的费用由用户承担。
6.室内设施恢复:施工过程中需要对原有装修设施或个别过门地面进行拆除或切割,施工完成并做好打压试验后施工人员将给予尽力恢复,恢复的状况难免会与原设施状态有一定的差别,请各住户给予谅解。用户如对恢复效果有疑义或不满意可自行请专业人员进行恢复,费用自理。
7.维修:本工程质保期为两个采暖期,两个采暖期内由泰安盛源热力公司负责对新增设施(用户自购的设施及暖气片除外)免费保修包换;两年质保期过后室内维修为有偿服务,费用由住户承担。单元分支阀至楼内立管保修期过后维修为有偿服务,费用由本单元用户均摊。
8.施工前准备:由于改造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各住户要切实做好配合工作。施工单位施工前两天要电话通知住户,住户要留人并提前做好施工准备,包括将可能影响施工的家具等物品迁移、防尘等。室内施工时间一般一户一至二天。
9.请各部门、单位通知因在外学习或工作而不在家居住的同志,邻里之间也可相互告知,以便在规定时间内改造施工。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造的住户,其责任自负。
10.联系电话:
热力公司: 赵先旺 电话:13505380749
施工方联系人:满畅国 电话:13675387464
校内协调人: 陈仲林 电话:3079767 手机:13181849601
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水电暖管理中心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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