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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9-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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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920号)、“山东省大学英语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和学校教务处“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校区(学院)立项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要求

符合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申报指南及相关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各单位限报2项。山东省大学英语教学改革项目限报1项,由基础课部负责组织申报。

申报项目原则上从20082009年学校群星计划“教育教学研究”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

二、申报程序

1、申报者填写《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表》一式3份报所在单位,格式要与文件样表一致,不得随意修改。相关指南及表格在教务部主页下载区下载。

2、各单位组织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名单,并于2009109下午500前将推荐项目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教务部教学科,电子文档发送至:tajxk@126.com

3、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请各单位按照教育厅通知精神和校区(学院)安排开展好申报工作,申报过程中注意充分利用各种教学资源优势,积极吸收、运用、整合和集成已有的不同单位的教学改革成果,优化团队结构,加大创新力度,突出重点、注重实践,以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

 

                                              教 务 部                

                                           二○○九年十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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