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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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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安市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征兵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将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各类各级本科、大专、高中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学生;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尽量征集2009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征集的女青年,为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2009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女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高职(专科)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年龄参照男兵征集年龄规定执行。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和方法

10月27日前为应征学生报名时间。入学后,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学生,在所在就读校园安全保卫部报名。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在户口所在校园安全保卫部报名。

五、要求

1、搞好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在校适龄学生应征入伍的积极性。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较大规模地从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中征集兵员,是加强国防建设,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对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具有重大意义,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要决策。各级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激发在校大学生的参军热情。

2、搞好初审、联审工作,确保兵员质量。学生管理、征兵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征兵工作的政策规定,准确把握应征学生的思想动态,充分做好应征准备工作,坚持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安排上站体检。

3、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各级领导要对在校大学生应征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做好女兵公开征集工作。加强协调,互通情报,强化措施,正确处理应征与学习的关系,教育引导广大应征学生,正确对待走与留的问题,做到“走者安心服役,留者勤奋学习”,学习应征两不误。

4、强化安全管理,做好稳定工作。在组织学生应征入伍的过程中,要坚持把安全放在首位,一切活动都要在有计划、有安排的前提下组织实施。要坚持原则,加强监督,确保征兵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对参与报名未能应征的学生,积极做好思想和心理辅导工作。

联系电话:东校园:6227716  6099758

          西校园:3079332

 

 

 

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   

安  全  保  卫  部     

200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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