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4日,泰安市举行纪念五四运动92周年暨表彰大会,校区(学院)60名师生参加了会议。会议表彰了“泰安市五四红旗团委”、“泰安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泰安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泰安市优秀共青团员”。
校区(学院)因在“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座谈会”中表现突出,13名师生受到表彰。其中,郭涛林、袁庆远、刘辉、王昊宇、常凯、曹少华被授予“泰安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张园、郝坤、荆琳琳、丛珊、钟明超、王晓晴、叶国英被授予“泰安市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会上,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陈刚对校区(学院)师生在泰安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开展的“红苹果”志愿服务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志愿者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团委供稿)
背景资料:
2010年10月,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联合有关部委在对全国6至25岁的重点青少年群体底数进行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的通知》,确定了北京市海淀区等16个试点城市,对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流浪乞讨青少年等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分类试点,而泰安市则是这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的综合试点单位。
自2010年10月起,校区(学院)成立法律咨询服务队参与泰安市团市委组织的“红苹果”志愿者服务活动,成员由文法系法学教研室主任刘辉、团总支书记郭涛林和青年法学会的学生等7人组成,服务地点为泰安市流浪儿童保护中心。红苹果志愿服务主要是为流浪乞讨青少年提供志愿服务。提出了“1+4”志愿者工作项目。“1”为“红苹果”志愿服务品牌,寓意是为流浪乞讨青少年的平安健康成长提供积极有效的帮助。“4”为医疗救助、心理辅导、学习教育和法律援助四个服务项目。校区(学院)文法系承担的是法律咨询服务,到目前为止,法律咨询服务队已开展志愿服务活动70余人次,把每次服务都记录到《志愿服务工作手册》中,内容涉及法律咨询、安全教育、谈心交流等多个方面。在开展的志愿服务中,有40%以上的流浪乞讨青少年是因为误入传销组织被骗造成的,每一次志愿者们都耐心地向他们详细讲解关于传销的法律法规等知识,帮助他们重新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活动开展期间,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卢国慧、团省委书记王磊、团省委副书记任海涛、泰安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陈刚等多次来救助中心视察指导工作,对志愿者工作均给予高度评价。
2011年4月18日-20日,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泰安举行,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冀平,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陆昊出席会议。校区(学院)精心选拔,由校区(学院)学生会主席、自律会副主任、各班班长、团支书等组成的20名会务志愿者参与大会的各项服务工作。会议期间,校区(学院)的志愿者同学们每天都在6点钟到达现场,晚上11点离开现场,他们的热情服务、温馨笑容、细致的工作得到了与会领导的一致好评。
4月20日,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一行在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陈刚,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生,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鹿锋陪同下到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视察指导工作,并慰问了滞留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儿童。陆昊对泰安市市流浪乞讨青少年救助保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说,流浪乞讨青少年救助后的帮教安置是救助工作的根本目的,泰安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立了社会帮教安置体系,共青团组织的红苹果志愿服务队成为重要的帮教力量。陆昊对志愿者们表示感谢。他说,你们做的事情都是触及心灵的事情。这些青少年在心灵上的障碍一点不亚于物质上的困难,在社会高速变革期,总会有一些人遇到困难,一方面要关注他们的物质改善,一方面要抚慰他们的心理。陆昊说,救助中心的志愿活动做起来比较难,可能是寂寞枯燥的,但这是有价值的事情,团组织要多褒扬那些长期在一线的志愿者。
通过开展这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也使志愿者深受教育,增强了宣传法律知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努力使更多的人能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做一个遵规守纪的好学生,维护安定团结和谐的好局面。
师生在表彰会现场
陆昊接见我校志愿者
会务组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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