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泰安校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崔胜军主持召开泰安校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大会。校区管委会副主任苏同营、物业公司负责人及业主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会议。
苏同营就泰安校区物业服务公司成立的背景、前期运作情况及《泰安校区物业管理办法》做了介绍,指出校区下一步将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与物业公司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的物业管理模式,真正营造“我的小区我做主,我的物业我当家”的业主自治环境。
崔胜军就初步制订的《校区业主委员会管理章程》向与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解读,并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建设性意见。会议通过了泰安校区物业收费标准提高为0.35元/㎡·月。
物业服务公司经理薛爱萍就物业服务公司工作开展及收费情况向与会的全体委员作了详细的说明与解释,并就物业服务公司的运行模式、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等做了详细介绍。她表示,物业服务公司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提高自身服务质量,为广大教职工创造出一个和谐、安全、洁净、文明、优美的生活环境。(作者:薛爱萍 责编:许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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